乳癌的高危險群
超過75%的乳癌患者無明顯危險因子
1. 一等親(母、女、姊、妹)曾患乳癌 ( 尤其是停經前罹患
者,雙側發病或親屬2人以上患病者 ),風險高3-4倍。
2. 未曾生育或>35歲才生育,風險高1.5倍。
3. 初經較早 (<12歲) 或停經較晚 (>50歲),風險略增。
4. 乳房的纖維囊腫變化若合併增生性變化、乳突瘤合併非
典型上皮增生、乳房較緻密者,風險略增。
5. 一側曾患乳癌,則另一側乳癌的發生率為:每年1%~2%。
6. 曾患子宮體癌,風險明顯升高。
7. 含致癌基因,BRCA1、BRCA2、P53突變。
8. 其他風險:高油脂飲食、飲酒、停經後荷爾蒙補充療法
(動情激素合併黃體激素)。
9. 另一方面,乳癌患者另患子宮內膜癌的風險明顯升高。